各教学单位:
2021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教学运行情况和排课工作情况,现就有关排课及时间安排如下:
一、排课目标
均衡合理:学期内、周内学生课表要均衡。避免班级课表前(后)松后(前)紧、避免假期所在周次学生无课。
二、排课时间
2021年秋季学期从2021年8月30日开始行课,排课周次为1-17周,共17周,具体周次详见附件1。渤海学院和海洋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1.小学期排课时间:上半学期为1-9周,下半学期为10-17周。
2.禁止排课时间:双周周四下午5-8节;周日全天。
3.理论课禁排时间:周一和周五第7-8节及每天第11-12节。
4.2021级新生禁止排课时间:2021级新生军训时间为第1、2周,从第3周周一(9月13日)开始排课。
三、排课期间各项任务时间安排
各教学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,避免影响后续环节进度。
时间安排 |
排课任务 |
5月3日—5月7日 |
任务书下发、教师填写 |
5月8日—5月14日 |
教学任务录入并检查 |
5月15日—5月30日 |
校级排课 |
5月31日—6月6日 |
院级手工调课 |
6月7日—6月11日 |
教师查看课表(完成课表确认) |
6月12日 |
发布教师和班级课表 |
备注:a、电子任务书导出方法:登录教务系统客户端-理论环节-统计报表-教师教学任务单-按开课学院查询-全选课程-批量导出。b、电子任务书导出后保存位置:点击教务系统客户端桌面快捷方式-右键-属性-打开文件位置。
四、排课相关要求
(一)排课禁止条款
1.严禁从第2周或第11周等中间周次开始排课。
2.严禁单双周排课。
3.禁止上午和下午两大节间、下午第二大节和晚上第一大节间跨东西校区排课。
(二)合班排课要求
1.分班合头课程:通识必修课和学科平台课严格按照全校分班合头情况分配教学任务,其他相关课程参照执行。
2.禁止合头课程:不同课程号的课程、本部与现代科技学院课程严禁合头(通识选修课除外)。
3.课堂容量:课堂一般不超160人。
(三)教学任务录入要求
1.周学时录入原则:课程周学时一般不超过6。课程学时小于16的周学时不能超过2;学时在16-32学时的周学时不超过4且至少排8周;学时在32-64学时的周学时不超过4。
2.全程排课课程:新开设课程、入职3年及以下教师的讲授课程。
3.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、翻转课堂等多元化教学方式教学的课程,按课程全部学时安排上课时间地点,学院做好课程审核和备注。
4.多教师授课的必须按教师实际上课周次分段排课。
(四)任课教师要求
1.教学任务分配
(1)学院选派教学效果好的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。
(2)教授、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。
2.兼职教师授课:教学任务录入前,请各单位按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兼职教师管理办法》要求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填写审批表,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备案。
3.非教学人员授课:不允许新增非教学人员上课,原非教学人员一直承担教学任务的,需要填写《非教学人员授课开课登记表》,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备案。
4.新教师首次授课:未进行主讲资格认证的新入职教师如需授课,应提前学习教学管理相关文件,如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》校教字〔2018〕17 号、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校教字〔2018〕8号、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校教字〔2020〕2 号等,并完成与教学大纲相配套、完整的讲稿和教案,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讲稿、教案以及试讲给予评定,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备案,具体情况见附件2。
5.多媒体使用:教龄在3年以下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使用多媒体授课。如课程教学需要,首次排课前申请,学院审批,报教务处备案,具体情况见附件3。
6.课程连排情况:教师理论课原则上不得4小节课连排,确实需要的,教师签字确认同意。
(五)注意事项
1.教学任务维护及课程调整的注意事项见附件4。
2.单独开设重修课堂的课程列表见附件5。
附件: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排课的通知
教务处
2021年5月11日